【邵简】雄狮与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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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简蟹脚预警,不喜误入 邵群X简隋英 一发完的童话故事 1 邵群是一头雄狮,一头威风凛凛的雄狮,皮毛锃亮,爪子锋利,草原里见过他的生物在看到那双利爪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的发出感叹。“多么锋利的爪子啊,这是草原上最勇猛的捕猎工具。” 只有一支玫瑰不那么说,这支玫瑰名叫简隋英。简隋英总是会在邵群捕猎回来的时候,看着他血淋淋的利爪嫌弃的摇曳着自己的花瓣,不耐催他去清洗爪子,然后仔仔细细查看那里的血迹到底来自于他还是他的猎物。确定好后,他会舒展着自己的花瓣轻轻把他爪缝的毛发吹干。 他是一支特别的玫瑰,邵群总会这样想。 他的花瓣的颜色是邵群最喜欢的颜色。邵群吃到过的第一口猎物,就是伴随着这样妖冶的颜色的。血覆盖那只猎物原本毛发的颜色,邵群用尖锐的齿刺穿了那只猎物的皮毛,啃咬,入腹。那是猎物的口感,也是鲜血的快感。 可他花瓣的颜色也是邵群最害怕的颜色。当邵群还是头幼年狮子的时候,曾亲眼目睹过自己的母亲倒在这样一片颜色里。草原里大雪漫天,衬托着他母亲身上的颜色,格外刺眼。 可邵群还是觉得他是一支特别的玫瑰,他身上有着比旁的玫瑰更多的刺。 “我曾用这些刺打败过老虎。”那支名为简隋英的玫瑰曾经骄傲的告诉他。 那时邵群是不相信的,那支玫瑰是那么纤弱,而老虎又是那么雄壮。他的刺怎么会打败老虎呢? 可现在,邵群相信了,因为简隋英的刺,也打败了他。 “那么漂亮的玫瑰,为什么会有刺呢?”离开草原和狮群的邵群总会情不自禁的想。 是的,邵群离开了狮群,也离开了草原,因为他被一支名为简隋英的玫瑰打败了。玫瑰身上的刺深深的刺痛了他。虽然那种伤连他去捕猎时被各种各样的生物擦碰的都不如,可邵群还是觉得非常痛。 他总觉得好像有根刺透过厚厚的皮毛,深深的扎到了他的心口上,不论怎样都无法拔出来,疼的要命。所以他离开了,离开了草原,离开了狮群,也离开了玫瑰。 2 “你们很美”,他继续往下说,“但是很空虚。没有人会为你们而死,没错,一般过路的人,可能认为我的玫瑰和你们很像,但她只要一朵就胜过你们全部,因为她是我灌溉的那朵玫瑰花;她是我放在玻璃罩下面,让我保护不被风吹袭,而且为她打死毛毛虫的玫瑰;因为,她是那朵我愿意倾听她发牢sao、嫌恶、甚至沉默的那朵玫瑰;因为,她是我的玫瑰。”——《小王子》 狮子是天生的群居的种族,可邵群却违背了自己种族的天性,独自踏上了征途。他穿越了草原,来到了丛林。 丛林和他生活过的草原不一样,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他没见过的花。有刺的,没刺的,鲜艳的,淡薄的。邵群总是会情不自禁和他们讲起自己的玫瑰,那支长在他洞xue门前的,妖冶的,特别的红色玫瑰。提起他的时候,邵群总是分外自豪。 “他是最特别的玫瑰,他打败过老虎。”邵群如是说着。“他也……打败过狮子……” 那些花朵似乎不相信,他们同他曾经一样,不相信那么纤弱的花朵会击败那样的庞然大物,他们见过老虎,有着不亚于他面前狮子的雄壮。所以他们觉得邵群在吹嘘,吹嘘他口中的那支玫瑰有多特别。 他们觉得即使那是玫瑰,也和他们见过的玫瑰那些玫瑰一样,充其量不过是刺多一些。他们这么多种类的花朵堆积在一起,总有一朵比那朵玫瑰还特别,所以,他们争奇斗艳的互相竞争展示自己的美丽。 他们希望这头微风凛凛的雄狮认为他们也是特别的,并且为了他们留下,他威武的身形对他们是种保护,保护他们不被其他野兽侵袭。他的皮毛对他们也是种保护,保护他们不必经历日晒雨淋。 可是邵群还是离开了,即使他可以轻而易举的留下保护他们,可他仍然不想。 “他们都不是特别的。”邵群想。那朵玫瑰就可以保护自己,他会用自己的尖刺抵挡外敌,他也……从来不要求他保护他。即使他希望自己为他这样做,如果可以,他更希望把玫瑰移到自己的洞xue里,然后真正用自己的洞xue和皮毛为他遮风挡雨。可他的那支玫瑰,好像更希望他能站在洞口用自己的刺来保护他,哪怕他是草原上最威风凛凛的狮子。 3 花儿是纤弱的,天真的。它们想尽量保护自己。它们以为有了刺就会显得很厉害……《小王子》 是啊,他的玫瑰总是想保护他。他不肯放弃一点儿自己身上的刺,哪怕刺会伤到他,也会伤到自己。可他就是丝毫都不肯放松警惕,依旧抖着身上的尖刺伫立在他的洞口之外,和他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距离。 有羚羊路过,被他鲜艳的颜色吸引,妄图违背他原本自由自在,艳丽的,值得被一切生物观赏的本性,暴殄天物的想要把他当成食物吃进肚子里。他就是用那身刺扎伤他的。 只不过,那身刺,最后扎到了邵群的身上。 离开了草原的邵群经常会回忆他被刺痛的那一天。回忆着,回忆着,记忆不知不觉也变得模糊了。到最后,连邵群都不能十分确定,那根刺到底有没有真正扎到他身上。因为那天,他似乎并没有触碰到简隋英。 简隋英只告诉他,他是自由的花,永远都不可能被他移植到洞里。虽然他的洞里有他毛皮的温度,也可以遮风挡雨,但是简隋英始终不愿意进去。他说他喜欢外面的风吹雨淋,能让他看到更广阔的风景,而他,也不是他的玫瑰,更不会放弃自己的一身刺,只为了进入到他的洞xue。 邵群终于确认了,简隋英身上的刺是真的没有刺到他身上。可他还是觉得疼,比以往受伤来的都疼,因为那朵玫瑰不属于他,也从来不属于他。 那朵玫瑰是那么特别,那么勇敢那么骄傲。他不仅打败过老虎,打败过羚羊,最后还打败了狮子。可他却不属于他。 他不愿进入到他的洞xue,不愿意被他保护,他甚至还想用自己纤弱的身躯保护他…… 4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香气四溢,让我的生活更加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的……我早该猜到,在她那可笑的伎俩后面是缱绻柔情啊。花朵是如此的天真无邪!可是,我毕竟是太年轻了,不知该如何去爱她。——《小王子》 邵群在丛林里住了很久,有时他会捕猎,捕捉那些和那头觊觎玫瑰一样虎视眈眈的猎物。丛林里很多生物都认为他和他们见过的狮子不一样,他既不群居,也不随便伤害小动物,是头特别的雄狮,他们想和他交朋友,并且希望他能留在丛林。 因此邵群认识了许多其他生物,可他还是觉得孤单。 这种孤单是他从前在草原没有过的,那里有他的族群,还有一支特别的玫瑰。虽然那支玫瑰总是嫌弃他,还说过不会属于他,又伤到了他。可离开了他,邵群想念的最多的还是他。 想念他得意洋洋的神情,想念他半带嫌弃的催促他去清洗利爪,想念他从花瓣里呼出的芬芳的香气,那香气曾经抚平过很多次他身上的伤口。而他仅仅刺痛过他一次。 邵群突然觉得有些后悔,因为他确实只刺痛了他一次,却治愈过他无数次,而他却因为那一次离开了他。 不知道外面还有没有觊觎他的羚羊,然他身上长着刺,可依旧是美丽的纤弱的。而他却因为一些疼痛,把他独自留在了那个洞xue的门前。 所以邵群有些后悔了,后悔离开族群,后悔离开草原,也后悔,离开他……更后悔他总是会注意到那些对他有危险的事物。就比如说玫瑰身上的颜色,明明是他最喜欢的,可他却总是会想到那也是他最怕的。 美丽和危险总是相生相伴,这是草原上每一只动物都会懂的道理。他不该……被美丽和危险吸引,又想把他困到自己的洞xue内。 因为他是最特别的玫瑰,即使他说过他不属于他。他一直用自己的身躯保护他,也保护自己。没有哪支玫瑰能像他一样了。 邵群有些想回去了,回到他的族群里,也回到玫瑰身边儿。 5 几百万年以来,玫瑰花儿都长着刺;几百万年以来,羊也在吃花。难道我想知道,花儿为什么憋足了劲长没用的刺,这不是正经的事吗?这不比红胖子的加法更正经,更重要吗? 草原里丛林很远很远,邵群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从草原来到丛林,回去也要用到相同的时间。不过多亏了有这段路程,他可以给自己找一个合适的理由。 如果没有理由,他可以想象的到简隋英看到他灰溜溜回来时神情,被打败后灰溜溜的离开,又灰溜溜的回来,一定会是嫌弃的吧。 可惜,路程已经走了一半儿,他还是没有想到适合的理由,不过却救了一只被一群十分凶猛的野生动物追的兔子,当然自己也受了一些伤。 兔子很感谢他的救助,又邀请他来到自己家里,处理他身上的伤口。 兔子先生是温柔的,和顺的。处理伤口时也带着小心翼翼,可邵群还是觉得疼,不是心口被玫瑰刺伤的那种疼,是真正的皮rou连着骨头的疼。 因为兔子先生向他伤口呼气时,没有那种馥郁芬芳的香气。兔子先生,治愈不了他的伤口…… 兔子先生家里也种了很多植物,各种各样的花。可无一例外的,那些花儿身上都没有刺,他们对他也很是害怕。狮子捕杀其他动物是与生俱来的天性,他们本能的畏惧。当然,兔子先生也畏惧,尤其是瞥看到他那双利爪的时候,眼里的小心翼翼藏都藏不住。 没有其他物种像他的玫瑰一样勇敢了,他从来不畏惧他,也不怕他的利爪,更不怕的尖齿,他只会让他洗去他利爪上的血迹,从而分辨哪些是他真正的伤口,最后治愈他。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 他是那么特别,用自己的刺保护了那么多人,也保护了自己,还用自己的香气治愈了他。再没有花儿能像他一样了。 想到这儿,邵群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了,他身上的伤口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所以他告别了兔子先生,再一次回到了草原。 他的理由也想到了,准确来说,不是想到了,而是知道了。 知道那朵玫瑰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刺。 知道那朵玫瑰即使不愿意进入到他的洞xue,也愿意一直站在他的洞口背后的温柔。 知道那朵玫瑰确实是独一无二的,虽然他不属于他,也不属于任何生物,可愿意陪在他的洞口。 更知道了,那朵玫瑰为什么在他的心里独一无二,只因为一句话就被他刺伤。 因为那是他爱的玫瑰,而这次,他找到了爱他的方式,所以他要回去见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