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王座 第184节
可是在冒险家之都,肖恩的身份出现了反转,澄清自己是人类,还是大黑暗时代的人,这就很神秘了。 为什么一个人类,会被魔界宰相藏在名为镇魂镜的魔道具里,千年带在身边,还是丧失记忆的状态? 因为维烈暴露身份,杨阳说出他曾到艾斯嘉学习语言,和圣贤者古兰·罗瓦成为朋友是在异空间,造成了罗兰得到的情报出现了断层,否则他也许能推测出一个耸人听闻的内情。 “无论如何,继续监视。” 法利恩忧心忡忡:“他使用的魔法闻所未闻,异常强大,还是个和魔界宰相交友,投奔魔族阵营的叛徒,如果是魔界的帮手……” “无妨,真的成为威胁,就把卡萨兰救世主,他的rou身毁掉,一切就搞定了。”罗兰摆手,认为肖恩比维烈好对付多了,他真正好奇的是他的来历,还有那种强大的本领。 看见心腹依然不放心的表情,罗兰叹道:“唉,法利恩,你真是比我还多虑。我承认我也对那个青年很在意,但我不想在没搞清楚敌我前冒然出手,不但费力气,万一没处理干净还会引来对方的反扑。何况,有楠和枫跟着那五个人,不会让其他势力有机会接近他们。” 再一次,大神官对主君远比自己周密的头脑甘败下风。 “关于五件圣遗物,圣贤者后代的真伪,我也有想搞清楚的部分。”如果杨阳真的是维烈的亲人,那么指向圣贤者血缘的召唤法阵为何会对她起反应?还有她的叔叔,她本人……罗兰敏锐地从中嗅出了阴谋的味道。 而且是埋藏极深,绵延千年的阴谋,充满了陈旧,腐朽,恶毒的气息。 他必须有足够的耐心,挖掘出所有的真相。 罗兰不能允许魔界宰相在放养魔兽以外,还对英雄的后人动了什么手脚,这简直是踩在这个世界的人们的脸上,恶劣至极的挑衅。 金发青年将注意力调回手里的文件,问道:“法利恩,米利亚坦得知此事,是什么反应?”大神官露出一丝讽笑:“勃然大怒,因为那个青年把他亲手书写的冒险家之都的匾额砸得粉碎,还当众骂他是昏君。” “哦。”罗兰思索,肖恩·普多尔卡雷这个人物很有正义感,未必真是魔界宰相的朋友,毕竟他丧失了记忆,谁都好糊弄:“后来呢?” “后来米利亚坦城主就发出通缉令。” “史丁不说话吗?” “说了,没用。”法利恩一脸幸灾乐祸,“米利亚坦城主已经完全气昏头了。”罗兰摇头:“不,还没气昏,因为他没把史丁投入大牢,所以还有药救。” 法利恩冷笑道:“放心吧,大人,这一天不远了,有夫利斯他们不断给那个爱慕虚荣的男人灌迷汤、送美女、出点子,他迟早也堕落成陛下那样。就算他把持得住,只要挑唆伯都那蠢蛋谋权篡位,埃特拉还不成为我伊维尔伦的囊中之物。” 罗兰默然。 “大人,你想说什么?”法利恩敏锐地察觉主君的沉默有异。 “法利恩。”罗兰缓缓开口,“你必须明确一件事:阴谋固然是更甚武力的权术利器,同时也是腐蚀人心的剧毒。你可以利用它,但绝不能被它控制,甚至泯灭良心。再痛苦,也要守住最后一份愧疚,我不希望你变成丧失人性的败类。” “我不在乎!” “法利恩……”罗兰的叹息刚逸出双唇,就被打断:“我不在乎!败类也好,畜牲也罢,只要能辅佐你成就霸业,我不在乎变成什么样!” “可我在乎!”罗兰的嗓门也大起来。 “你不必在乎!”法利恩断然道,“这是我自己的选择,你不必负任何责任!大人,我从没恨过你,相反,我感激你,是你给了那么悲惨的我新的人生。在遇到你之前,我只能做为「神子」存在,没有一个人看到「我」,告诉我身为一个「人」该如何生活,如何哭笑!你忘了吗?那时的我,连表情也不会做!是你捏着我的脸颊,教会我怎样微笑,还有伤心气愤的时候最好让眼泪流出来,我才知道,原来那些同学骂我是「婊.子生的臭杂种」时,我心里充斥的感情叫作愤怒……” 罗兰起身走上前,温柔地将啜泣的弟弟搂进怀里,一手拍打他的后脑勺,深深叹息:“法利恩啊法利恩,既然你也知道那时的你多么悲惨,就不该重蹈覆辙。你没发觉,现在的你,就和我当日见到的你一模一样——存在感稀薄,不懂何谓自我,只是那时的你是神明的玩偶,现在变成我的影子。” “……” “法利恩,你是我的弟弟,不是我的影子,你得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愿望、自己的感情,不然,这样下去,你会丧失自我,变成一具完完全全的影子。” “没关系,你需要影子。” “法利恩!”罗兰终于光火了,“你怎么就是不开窍!我不要你变成我的影子!就算我需要影子,也不要唯一的弟弟来当!我要你活回自己!活回一个人!!” 大神官不置可否,悠悠反问:“怎么活回?” 这回轮到伊维尔伦城主无言,半晌才道:“嗯,首先,挖掘原本的人格……” “我没有原本的人格,我一开始的人格就是现在这个——你赐给我的人格。” 罗兰脑中嗡嗡作响,踉跄后退,表情空白,一股想大笑的冲动支配他整个感官,当他恢复知觉时,发觉自己靠在桌沿上,一手撑住额,溢出短促自嘲的笑声。 “大人!?”初次看见他这么反常的模样,法利恩极为紧张。 “对不起,法利恩。”罗兰放下掩面的手,黯然道,“我是个失败的兄长。”无论是对眼前这个同父异母的亲弟弟,还是对那个远在绝境长城的义弟。 “没这回事!”法利恩深深皱眉,“你根本无需责怪自己,也没做错任何事!相反,你给我的恩情我做牛做马也回报不了!你是我最尊敬的主子,也是最仰慕的兄长,为什么你要说出那种莫名其妙的话!” 罗兰苦笑,想起伊芙也说过类似的话,但天知道他根本没为他们做过什么啊!不过是把一个捡回去抚养照顾,教会另一个为人的喜怒哀乐,仅此而已,他们回报给他的却是他当初付出的万倍也不止!一个甘愿化身死神为他沾染一身血腥,一个宁做影子为他做尽一切恶事——做牛做马也回报不了的人是他才对! 突然,罗兰想起一事,狠狠打了个寒噤。 那个少女,也会变成如此? 虽然在发现冰宿将情意转化为友谊时他很失望,但等心情平静下来后,他也释怀了。因为罗兰了解,无论是友情也好爱情也罢,那个少女都不会轻易付出,而一旦付出,就是义无反顾、绝无保留的。所以只要他好好珍惜这份情,并以等量的感情回报,冰宿还是有可能留在他身边,忘了原本的世界,成为他可以托付内心软弱的伴侣——即使她不爱他。 但是现在,罗兰开始怀疑这个决定是否正确。尤其想到那双清澈的眸子蒙上世故的阴霾,那双洁白的小手染上永远洗不净的鲜红,那颗聪慧却纯粹的心灵和他一样堕入野望的泥沼,就感到锥心的刺痛。 她会变成怎样,如果她留下来? 是变成伊芙那样铲平一切的刀?还是法利恩这样没心没肺的影? 而他又能给她什么? 一颗什么都不是的真心?一顶后冠?一座大陆?金钱?珠宝?华苑……这些垃圾? “抱歉,法利恩。”罗兰合上眼,疲倦地道,“我想一个人思考点事情。” 第二百零四章 月魂与冰心(七) 夜阑人静。东城城主独自坐在办公室里,抱胸沉思,良久,他叹了口气,低声道:“巴哈姆斯。” 黑龙王出现在窗台上,听到义子接下来的问题,他的下巴滑落到地:“你有喜欢过谁吗?” “……” “巴哈姆斯?” “没有喜欢过。”黑龙王轻触前额角的位置,镇定下来,原来他的小义子也来到为情所困的季节了,“我只爱过。” 罗兰诧异地看着他:“是谁?” “她叫玛蕾尔妮,是个半精灵。” 金发青年只觉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就听见黑龙王道:“也是她把我封印在龙眠里。” “为什么?”罗兰想起关于龙眠的传说。 “因为我毁了她的国家,确切的说,是另一个我。” 瞥见青年不解的眼神,巴哈姆斯解释道:“我原有八重龙格,是我父王的杰作,他希望我成为龙族里最强的强者,就在我还是颗蛋时对我下咒,让我孵化成这么奇怪的模样。” “你多长七颗脑袋,不,多出七种人格就能变成强者了?”罗兰困惑打断,难以理解前黑龙王的盘算。 “他是这么想的:强者只有通过逆境才能炼成,最好是那种得时时刻刻保持警戒,不断有势钧力敌的对手挑战的逆境,但现实不可能有他想的那种环境,也没有那么多强敌,所以他只好为我创造敌人,也是最强的敌人——自己。” 真…真是条变态龙!有道是“虎毒不食子”,他居然……罗兰心下震撼,对前黑龙王几近疯狂的行径甘败下风。 巴哈姆斯垂下眼:“父王的计划很成功,打出生那天起,为了争夺身体的所有权,我们就一刻不停地战斗,彼此撕咬、扭打,战力一天比一天提升,心境一天比一天冷酷。七百岁时,我的力量就超越了已经三千七百多岁的父王,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在一次比试中咬断了他的脖子。” 罗兰的嘴角抽紧,他曾在梦里多次梦见弑父的景象,那是来自血之契约的记忆,如今才明白真相,但还是不敢置信:“是你做的?” “不,是辰,我的第三个龙格。接到其他黑龙通报的金龙王马上赶过来,把我打趴在地,先痛骂了父王一顿,再用心灵之眼在我们当中挑挑拣拣,最后他把我拎出来,要我管好我那七个凶残的分.身,我说我没这本事也没这兴趣,可他不听,硬将辰他们封印了,把我带回去,要我勤加锻炼,吃掉另七个我,成为一个完整的龙格。” “我一点也不感激金龙王,也不相信我能吃掉他们。因为我是我们当中最弱的,我也不想独占身体。平时我和其他的我在精神世界里争斗,只是为了保全我自己罢了,加上一下子失去大半的自我,让我很不习惯。幸好还有麦先和扎姆卡特陪在我身边,尤其是麦先,他教会什么也不懂的我识字读书,虽然扎姆卡特总是把我的书撕破,拉我出去飙玩,回来时被金龙王和麦先臭骂罚跪。” 嗯,我现在大致了解三首龙的性格了。罗兰心道。 “满千岁那年(注:相当于人类十八岁,以龙族算刚成年),我为了弄到和扎姆卡特打赌用的金币潜进奥斯曼帝国的王宫,洗劫完出来时,撞见离家出走的玛蒂,也就是玛蕾尔妮。她背着一只大包裹从窗口跳出来,爬到一半绳子断了,正巧压在我头上,惊叫声把侍卫引了过来,我没办法,只好带着她一起逃。” “这么说,玛蕾尔妮小姐是帝国的公主?”罗兰想起历史书上的记载。奥斯曼帝国的开国皇帝是福斯家族第一代始祖渥利克·菲尔赛纳·福斯,他的妻子茱莉亚据说还是一位神级法师。到第十一代,奥斯曼帝国差点亡国,就是因为黑龙王巴哈姆斯。纪念玛蕾尔妮封印恶龙的伟大功绩,从此奥斯曼帝国的王徽,后来东城伊维尔伦的城旗就绘上八颈黑龙王。 原来背后的故事不像传说那样简单。 黑龙王点点头:“嗯,她是奥斯曼帝国的七公主,也是你的祖先,伊维尔伦开城城主鲁西克·福斯的曾曾曾姨母。”罗兰愣了半晌,吐出一句:“哦,好巧。”不愧是缘分。 “我们一直逃到城外才停下来,这时太阳升起来,我看到玛蒂的长相,呆住了。她长得比我见过的任何人类都美丽,头发是月白色,是月精灵才有的发色,可是她又没有尖耳朵。玛蒂骂我看什么看,难道没见过半精灵吗,我问她什么是半精灵。玛蒂用看乡巴佬的眼神看着我,发现我的瞳仁,说‘原来是头龙少爷’。” 巴哈姆斯眼中浮起柔情,显然回想起当日的情景:“我觉得很稀奇,从前每个人类一看出我龙族的身份,都飞也似的逃跑,只有她一点也不怕我,还对我评头论足,后来我才知道,那时的玛蒂就已经是帝国排行第六的大魔导师,被喻为「神童」的天才魔法师。” 神童?罗兰一怔,摆摆手:“等等,容我插嘴,请问那位玛蒂小姐当时几岁?” “十二岁,怎么了?” 你和血龙王一样,恋.童啊! “没什么,说下去吧。”金发青年用无力的语气催促。 黑发龙王不疑有他,续道:“玛蒂对我解释了什么是半精灵,我很高兴,我觉得她和我一样是四不像的生物。这时,她大叫一声,说她的行李不见了,然后她盯住我,不,是盯住我的包,一把拎起我的领子,要我负责,理由是她的行李会掉都是我的错,命令我把她护送到月精灵之乡。其实就算她不要求,我也打算跟着她,看看这个既不属于人类也不属于精灵的少女是怎样生活的,所以我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你认为你不是龙吗,巴哈姆斯?”罗兰蹙起眉头。巴哈姆斯沉默良久,道:“我认为我是,但我的族人不承……” “这就行了。”罗兰打断,“只要你自己相信你是龙,他人的闲言碎语,无需放在心上。”巴哈姆斯眨眨眼,回以开怀的笑容:“嗯。” “话说回来,那位玛蒂小姐,应该也有和你相同的烦恼吧?” “嗯,但玛蒂没有我迷茫,她求我带她去月精灵之乡,只是想看看孕育了她那精灵母亲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地方,不是想做精灵,她已经决定作为一个‘人’而活。所以当我们到达月精灵的栖息地紫月森林时,她只在外面看了一天,就离开了,连进去都没进去。她真是个非常坚强的女孩子,不像我,她总骂我是条窝囊的龙。”巴哈姆斯笑了,笑容充满深挚的情意,“和她在一起旅行的三个月,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们俩都是初出茅庐的旅行家,一路上闹了数不清的笑话。” 罗兰奇道:“为什么徒步旅行?你可以背她去紫月森林啊!” “这是玛蒂的主意,她说都出来了,就要好好享受旅行的乐趣,一下子就到多无趣。而且她平常被关在深宫里,都没机会看看百姓的生活,正好乘此机会帮她父王体察民情。” “哦。”天生的王者。 巴哈姆斯漆黑的眸子浮起几近感伤的怀念:“一路上,我都没发现自己的心意,直到我送她回到王宫,觉得好不舍,才发现不知何时起,我已经爱上玛蒂了。我爱她活泼率直的个性,明亮耀眼的笑容,蛮横泼辣的语气,扮鬼脸时的俏皮表情……爱她的一切。玛蒂也很舍不得我,就和我拉勾约定,每晚都去看她。我没有向她告白,吻了她的额头就走了。” “为什么不向她告白?”罗兰插口,语气除了不解,还有一股难言的艰涩。他想起自己对茶发少女那欲吐却不能吐的梗塞情结。 “因为不敢。”巴哈姆斯咬牙,“在我察觉对玛蒂的情感时,我清晰地感到另七个我对玛蒂的恨意,他们认为我玷污了龙族的骄傲,爱上一个低贱的半精灵,加上被我独占身体三百多年的怨恨,他们恨不得把我和玛蒂一起撕成碎片。那股恨意强烈到差点把金龙王的封印都冲破了,我当然要急忙赶回龙谷求他再给我施一道封印。金龙王施完后说,另七个我的力量已进步到连他也快压制不住,要我别再心软,干掉一个是一个。我说我已经试过,可是他们学乖了,联手对付我,让我一点下手的机会也没有。金龙王丢下一句‘你好自为之’,就走了。” “他可真不负责任。” “不是不负责任,金龙王已经尽力了,他也老了,当然敌不过年轻的我,何况他本来就不是我什么人。”巴哈姆斯不以为意。罗兰皱眉道:“那血龙王和银龙王呢?他们总帮得上你也肯帮你吧?” “帮不上,他们更不是我的对手。” 罗兰睁大眼,用一种不确定的口吻道:“喂,「红黑白」三龙王,你的排名好像比血龙王低耶!” 虽然他见识过黑龙王的强大战力,但他家呆呆的义父这么强,他还是不太相信。 巴哈姆斯低低一笑:“那不是我们三个的排名,是我们父王的排名。我那时还没被族人承认,是后来辰占了身体,一口气杀了包括母后在内三分之二的黑龙,剩下的族人才忙不迭地把王的帽子扣到我们头上。但我知道,在他们眼里,我永远是「怪物」。” “……” “为了赶在封印解开前压制辰他们,我拼命锻炼,忙得连和玛蒂的约定也忘了。一天我听到几头母龙在打屁(不用怀疑,这么粗俗的用词一定是从某条同性恋龙那儿学来的),说一个奇怪的女魔法师到处抄龙窟,从五年前开始,不知道为什么。我听得大惊失色,想该别是玛蒂,连忙翻人类的日历,才发现不知不觉已过了五年了。当夜我就赶去奥斯曼帝国的王宫敲玛蒂房间的窗户,她一见我,又哭又骂,差点把我从楼上推下去,然后她盘问我,为什么不守约定,五年里音讯全无。我不敢告诉她实情,就随便编了个理由。可玛蒂一下子就拆穿了,她咬牙切齿地掏出一只锁龙枷,趁我不备套在我的脖子上,威胁我一天不说真话,就一天戴着这玩意儿做她的狗。” 好…好性格的女人。东城城主抹汗:比拉克西丝还有女王派头。